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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文亮母亲痛哭:不给我们个交代是不行的

东窗话事 东窗话事 2023-11-10


回忆起儿子半夜被叫去“训诫”,李文亮母亲心疼地忍不住痛哭。“现在我们的依靠一下子没了,看到什么东西都想起我儿子了,我们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!


武汉市中心医院眼科医生李文亮,是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早的预警者之一。


李文亮出生于辽宁省北镇市一个普通家庭。高中时,他在北镇市最好的中学——北镇市高级中学就读。


据红星新闻报道,“他高考考了609分,我给他填了武汉大学临床医学七年制专业,是本硕连读,这很不容易考。”时任学校常务副校长李树清说。


据说,李文亮是家中独子。


央视《主播说联播》2月7日对李文亮去世深表哀悼,“对他敬业奉献的医者仁心表示深深敬意。”


对于“8位散布谣言者”被训诫一事,在网上引起广泛争议。


网上流传湖北省公安厅某工作人员,为武汉市公安部门的训诫书分辩,理由是,训诫不属行政处罚。



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、著名法学专家何兵近日在自媒体发文提出质疑。


何兵教授说,问题是,无论训诫是否属于行政处罚,按照依法行政的法律原则,公安机关训诫李文亮,必须提供:一,李文亮的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?必须指出具体条款。二,公安机关根据什么法律,训诫李文亮?必须提供具体法律条文。从网络流传的训诫书来看,公安机关没有援引任何具体法律条文。不明不白,不能训人。

他文章指出,虽然疫情发布权在于行政机关,但并不由此禁止公民之间,相互讨论和交流疫情的言论自由。公民相互讨论和交流疫情的行为,不属于法律上的“发布”行为,受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之保护,我国法律没有限制,也不得限制。“公民相互之间交流,出现事实上的差错,不属于造谣。造谣是故意捏造虚假事实并传播的行为。”




1月28日,最高法公号也发文表达了对此事的看法。文章称,武汉市公安机关处罚的8名发布“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7例SARS”的案件中,如果机械地理解适用法律,鉴于新冠肺炎不是SARS,说武汉出现了SARS,的确可以认定属于编造不实信息。


但事实证明,尽管新冠肺炎并不是SARS,但是信息发布者发布的内容并非完全捏造。如果社会公众当时听信了这个“谣言”,并且基于对SARS的恐慌而采取了佩戴口罩、严格消毒、避免再去野生动物市场等措施,“这对我们今天更好地防控新冠肺炎,可能是一件幸事。


文中指出,执法机关面对虚假信息,应充分考虑信息发布者、传播者在主观上的恶性程度,及其对事物的认知能力。只要信息基本属实,发布者、传播者主观上并无恶意,行为客观上并未造成严重的危害,我们对这样的“虚假信息”理应保持宽容态度。


文中还提到,试图对一切不完全符合事实的信息都进行法律打击,既无法律上的必要,更无制度上的可能,甚至会让我们对谣言的打击走向法律正义价值的反面。    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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